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从历年破获的案件来看,传销组织大多数是以找工作为幌子,少部分以网友会见为借口来骗取受害人,这也是传销计划的第一步。”婺城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教导员黄斌介绍,“传销组织最重要的维系方式就是拉人头。这种方式,骗陌生人成功率不高,多数传销组织成员都会找熟悉的人下手。”
对大学生来说,如果好久没有联系、关系不怎么熟悉的同学朋友或者能力不怎么强的同学、朋友突然给你打电话或者写信联系,说有很好的工作机会,你就要提高警惕了。另外,一些年轻人喜欢交“网友”,而这些网友就有可能是传销组织人员假扮,通过“网络情侣”的方式邀请你去工作或者观光。
当你决定出发,你已经进入圈套。抵达目标城市后,刚见面时,对方都会很“客气”,来接站的除了你的朋友外,还会有一两个陌生人。此时,如果你能够及时醒悟,在公众场合求助,对方还不会拿你怎么样。如果你还没反应过来,就直接进入“虎穴”,也就是他们的窝点了。对方接你去的地方一般是偏远的居民楼,租房以二居室、三居室为主,至少6人以上合住居多,主要为了省钱。到了地点以后,你会发现房间里有很多人,门已经锁上了,多数人对你防范很严。他们会以“借去玩玩”等借口将你的通讯工具没收,目的是防止你跟外界联系和报警。
落入传销组织该怎么办?外出时寻求时机求助,被困要利用屋内物品“限制新人人身自由后,传销组织头目会来跟你聊天,貌似关心,实则摸你的底细。”办案民警介绍,“如果你有一定的社会经验,不妨假装透露你在周边地区有社会关系,这样他们会很害怕,一定程度上不会对你怎么样。”
一般到了第二天,传销组织人员就会对你“洗脑”。这时候你不要轻易做出承诺,不要与他们争论或讨论,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只需态度温和地表示自己坚决不参加传销。由于传销组织也需要花费,没办法“洗脑”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半个月后,一些传销组织就会让受害人承诺不报警,将其“送”走。 24小时的监视,让受骗者脱身很困难,但是并非没有可能。如果是外出换地点“洗脑”,你要注意周边环境和标示,比如路名、商店或主要建筑特征。在传销人员带你外出的时候,寻找时机逃跑或报警求助。在之前办理的一起案件中,传销组织控制受害人去银行汇款,受害人在汇款时在单子上写下“求救”两个字,银行工作人员很快会意并报警,受害人成功获救。
如果就在房间内,不允许外出,要利用房间内物品求救。比如,之前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传销组织控制在市区的男子孙某想出了扔“救命钱”的办法,一市民扫地时捡到钱,上面写着“救命”,立即报警。警方根据线索,很快捣毁了传销窝点。
如何避免走入传销陷阱?大学生求职要擦亮眼睛 “对大学生来说,社会经验少,要尽量避免从不规范的网站、APP寻找工作。”黄斌表示,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应当擦亮眼睛,注意甄别招聘信息的真伪,特别是对招聘企业的具体地址、电话号码、经营性质、资质信用等情况更要仔细核实,确认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后再做决定也不迟。如果发现招聘信息是虚假的,应在第一时间举报,让非法传销组织无机可乘、无处遁形。对亲戚朋友、老乡同学提供的不合常理的用工信息,也要多留个心眼,多加分析,谨防掉进非法传销的温柔陷阱。
对于工作,不要抱有“一夜暴富”的心理。当你听到这工作能在短时间有很大一笔收入的时候,你就要小心是不是传销了。一些在人才市场、网络平台、微信微博上发布的虚假招聘信息,看似手法高明、手段隐蔽,其实不然,无外乎抓住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利诱上当。比如,聘用职位不限学历、不限专业、不限经验,但月薪却很高,对于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一定要远离。
1、广西“10·16”特大传销案
2012年12月6日,广西南宁公安机关在前期缜密侦查基础上,在广西、北京、吉林等地同步行动,成功破获“10·16”特大传销案,抓获该传销团伙A级头目70余人,逮捕30人,查获涉案款物一批。
侦查查明:2010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人以“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加者缴纳5.6万至8.6万元不等的入门费,采取“拉人头”形式,引诱3000余名群众到广西北海、南宁、桂林等地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1亿多元。
2、湖南“1·12”特大传销案
今年1月13日,湖南长沙公安局对辖区内多个传销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成功破获“1·12”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现场捣毁传销窝点378个,查获参与传销人员4000余名,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8名,传销骨干全部落网。
侦查查明:2011年6月,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等人流窜至湖南长沙,以“自愿连锁经营业”、“长沙市绿化工程”等为幌子,要求加入者申购产品份额(3800元为一份,每人申购份额不超过21份,无实际产品),采取“五级三阶制”,在长沙市开福区、雨花区开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约2亿多元。
3、贵州“5·07”特大传销案
今年4月11日,贵阳市公安机关会同综治、工商等部门,对经营近一年的“5·07”特大传销案开展集中行动,抓获传销参与人53名,其中刑拘骨干成员32名,清查窝点24处。
侦查查明:李某某等人打着“西部大开发”、“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等幌子,采取收取69800元入门费的方式,大肆发展下线人员,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及江苏、福建、湖南、广东、广西等地3000余人。
4、“中国明明商”传销案
2012年5月18日至31日,在公安部经侦局的统一指挥下,黑龙江、山西、辽宁、天津、吉林等地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成功破获“中国明明商”特大传销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7名。
侦查查明:“中国明明商”全称为“中国特色品质营销全民互助明明商”。该传销组织假冒文化部和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吧)之名,以虚构的“中国全民借助银行”的名义,打着“十二·五扶贫计划”、“中国特色营销方式”的幌子,以高额返利为诱饵,以“领航人”、“九大常商”、“八大常察”等传销组织头目为核心,以在各地发展“薪种”、“环名”(下线人员)、再由“薪种”、“生根发芽”的方式,大肆进行“拉人头”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及10多个省份数万人。
5、“北京中绿公司”传销案
2011年以来,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山东等地公安机关先后对“北京中绿公司”传销组织立案查处,成功捣毁多个传销窝点,抓获部分顶层头目,教育遣散大量参与人员。
侦查查明:201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以推销该公司“康复得胶囊”等产品为名,采取缴纳2900或2980元“入门费”方式发展人员加入,要求参加者积极发展下线,并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依据发展下线的数量,将传销参与人分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科长、经理5个级别,每个级别可获得不等比例的提成,其组织结构符合“拉人头”式传销犯罪“五级三阶”的典型特征。
6、江西精彩生活公司传销案
2012年4月15日,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共同部署江西、山东、安徽等多地公安、工商机关开展集中行动,对江西精彩生活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进行收网,抓获唐庆南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各地涉嫌犯罪情节严重的渠道商300余名。
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唐庆南等人以公司所属某直购官方网为平台,以网上消费返利为幌子,引诱参加者缴纳7000元至7000万元人民币不等数额的保证金,获得不同级别渠道商资格,然后继续发展他人成为渠道商,组成一定层级,并以此为依据计酬和返利,返利资金绝大多数来源于各级渠道商缴纳的保证金。其实质是以推广(即发展下线人员)返利为诱饵,骗取巨额财物,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吉林、安徽、四川等地法院已就本地案件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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